案子结了 企业活了,武穴市检察院弘扬“店小二”精神,打造“稳商”“安商”“暖商”法治环境

08-13 20:42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检察机关“新鄂检十条”、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意见”等系列规范先后出台,武穴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精准司法。通过办理一起案件,救活一家企业。


在武穴市妇幼保健院,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正在为该院安装暖通工程,该暖通工程造价400万元,是公司通过招投标中标的项目,而就在不久前,公司还在为能不能坚持做下去担忧。原来两年前,公司总经理孙某受到武穴市李某鼓动,参与了武穴妇幼保健院一个暖通项目的投标。

武穴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张云萍:  李某并不具备暖通工程安装资质,他就借用了孙某所在公司的资质参与围标,由于这个标的额比较大,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 因此孙某的行为涉嫌串通投标罪。


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水波:   这个项目为了善后已经垫了几百万进去,承担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如果法人再被起诉的话,可能造成灭顶之灾。



检察官了解到,这家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是纳税和用工大户。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公司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为援鄂医疗队提供保障服务。对孙某是否应该提起刑事诉讼,武穴市检察院依照最新出台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公开听证,综合考量。


武穴市检察院检察长  占涛 :  这起案件行为人主观恶性不深,且有自首、认罪认罚从宽等情节,综合全案考量,我们对行为人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某某:   当时对我决定不予起诉宣告的时候,如释重负,肩上的担子卸了一大截。在后期项目管理的过程中,我一定遵循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原则,把公司做好、做稳。


打造“稳商”“安商”“暖商”法治环境,武穴检察机关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法律界限,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在加大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力度的同时,对涉企人员坚持“少捕慎诉”。

全媒体记者丨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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