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9号),现将市内企业延迟复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武穴市域内,除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他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3日(农历正月二十)。2月13日以后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确定复工时间。
2、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等需要复工的企业,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评估,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才能启动生产。
3、经批准复工企业和正在生产疫情防控产品的企业,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严格落实消毒、防护措施,安排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带班,对员工实行集中管理,对出入厂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进出车辆进行消毒。
4、各镇处各部门要积极服务经批准复产的企业,及时协调保障企业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用工、资金等要素,协调解决企业员工、车辆通行等问题,努力为企业满负荷生产营造良好环境。
恳请广大企业家及员工多理解、多支持、多配合!
(联系人:梅平安,13871959612)
武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武穴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