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晚23时许,余川镇某村村民老舒惦记着自己承包的鱼塘,冒雨前往巡查。远远望去,他发现自家鱼塘边竟有灯光闪烁,疑似有人非法捕鱼。老舒没有打草惊蛇,一边悄悄靠近观察,一边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接警后,余川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携带装备冒雨赶赴现场。朦胧雨夜中,民警与老舒默契配合,将正在使用电捕鱼器偷捕池塘鱼类的刘某芬(男,38岁)、朱某德(男,39岁)当场控制。现场查扣电瓶、逆变器、伸缩杆等电鱼工具一套,以及刚被电击捕捞上来的10余条鳊鱼、鲫鱼。

到案后,刘某芬、朱某德对电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二人交代,近期连降大雨,活水注入鱼塘,导致鱼类纷纷“上水”靠边,极易捕捞。两人决定搞几条鱼解馋,心存侥幸的他们趁着夜深雨密、四下无人之际,携带电捕鱼器前来“捡漏”,没想刚动手就被逮个正着。

经查,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芬、朱某德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并收缴其全部作案工具。
警方提示
电鱼不仅是违法行为,更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破坏,同时存在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莫让“渔网”变“法网”。同时,广大农户应加强夜间巡查,如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报警,警方将坚决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丨平安武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