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重要提示
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又到了一年一度秋收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关键时刻,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营造文明、绿色、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现作重要提示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重危害。露天焚烧秸秆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颗粒,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易引发呼吸系统疾病,危害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焚烧秸秆产生的浓烟与雾霾会大幅降低空气能见度,直接影响公路、铁路的正常运营,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露天焚烧秸秆时,火势难以控制,极易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温焚烧还会破坏土壤结构,导致农田质量下降。
二、坚决处罚违法行为。露天焚烧秸秆、杂草、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造成大气污染的,是违法行为。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刑法》等有关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者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视情节处以5日以上至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是一种宝贵的可再生资源,科学利用利国利民。我们倡议大家积极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途径,实现秸秆高效、循环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质量。秸秆回收可作青贮饲料、有机肥料、食用菌基料、家用燃料、沼气原料和建筑装饰材料利用等,拓展农业增值空间。
四、欢迎群众参与监督。要坚决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一旦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立即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的,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线索,请拨打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举报电话:0713-6222522
武穴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13-6223399
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0713-6222663
武穴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13-110
秸秆禁烧,人人有责。广大农民朋友们,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离不开您的积极参与和辛勤付出。请大家改变焚烧秸秆陋习,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坚决抵制露天焚烧行为,为守护清新空气、保护身体健康、防范火灾事故、共护绿色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衷心祝愿全市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粮储满仓、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武穴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