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武穴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期)

04-26 10:45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解决和消除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三无”食品、“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扎实有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查处,提升消费者防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第一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武穴市某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5年2月24日,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郭某经营的超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达富”风味蛋糕、枣泥蛋糕、辣么棒(香辣味)3个品种的食品均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主动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现场予以销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2025年4月16日,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处以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武穴市某便民店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4年11月6日,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武穴市某便民店销售的小米辣(盐水渍菜)依法监督抽检,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4月18日,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武穴市某超市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5年1月1日,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穴市某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蒜香花生依法监督抽检,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4月16日,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处以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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