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失火事件频繁出现在新闻中。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有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其中超过一半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而90%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则发生在门厅、过道及楼梯间,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不可忽视。
近日,黄冈各地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现对检查中发现的电动自行车相关消防隐患进行曝光,希望各单位、居民引以为戒、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黄州区
▲三清国际华城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一楼门厅内
▲三清国际华城
E3-2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宏达小区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楼道内
▲宏达小区
楼栋内有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红安县
▲红安县幸福家园小区
1号楼2单元电动车违规停放在一楼大厅、楼梯间
▲红安县盛地公馆小区
7栋1单元一楼大厅违规停放电动车
麻城市
▲聚豪华庭3号楼
电动车入户充电
▲美景盛世豪庭
8栋1单元电动车入户充电
蕲春县
▲蕲春县泰和广场小区
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未配备灭火器
▲蕲春县泰和广场小区
架空层室内消火栓被遮挡
▲蕲春县花畔里
电动车堵塞安全出口
武穴市
武穴市鸿利金港新城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严重
武穴市大金农贸中心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严重
▲武穴市大众名居小区
2单元电动自行车堵塞疏散通道
黄梅县
▲黄梅县梅园城邦小区
电动车随意停放、私接电线
▲黄梅县文柳小区
电动自行车堵塞疏散通道
6栋飞线充电
团风县
▲团风县碧桂园翡翠华府小区
10栋电动自行车堵塞疏散通道
▲团风县翡翠御园小区
1栋电动车飞线充电
罗田县
▲罗田县义水馨成小区
2号楼一楼车库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罗田县凤凰家园小区
9栋1单元居民从二楼厨房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罗田县凤鸣公馆小区
3号楼电动自行车堵塞疏散通道
英山县
▲新凯花园道小区
一栋一单元架空层下违规停放电动车
▲新凯花园道小区
一栋二单元停放电动车处消火栓无水
▲泰鼎公馆
一栋三单元电动车违规停放楼道
浠水县
▲浠水县珑湖半岛小区
电动车停放于疏散通道
▲浠水县盈德花满庭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浠水县唐人街小区
电动车遮挡室内消火栓
龙感湖管理区
▲龙感湖总厂廉租房小区
3号楼2单元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电动自行车堵塞疏散通道
高新区
▲高新区万福小区
电动车违规停放在7栋2单元入口通道
▲高新区万福小区
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小区单元架空层
▲高新区万福小区高新区蔷薇国际小区
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在地面去往地库的消防人行楼梯通道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有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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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
警惕电池爆炸的5个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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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温度持续升高,超过65°C并持续上升,这是电池爆炸的重要前兆。电池发热可能由外部短路、过充电或物理损伤导致,需及时处理。
电池外壳或单体电芯出现明显的鼓胀变形,这显示电池已经发生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有较高概率转化为热失控和燃烧。
电池电解液通过密封垫或接头泄漏至外部,这表示电池防护结构已经受损,内部短路的可能性较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电池散发出刺激性气味,这可能是电解液分解产生的气体,显示电池反应已经失去控制,发生过度发热和燃烧。
电池监控系统检测到电流、电压或内阻出现异常波动,超过正常工作范围,这显示电池内部已发生一定故障,安全性下降。
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
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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