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300余副车牌被集中销毁,为啥?

01-12 14:04  

大家都知道

车辆的号牌像人的身份证一样

没有号牌车辆就不能上路

需要多加爱护

可是,1月11日上午

在武穴交警城区中

300余副车牌得到的却不是呵护

而是被集中销毁

这是为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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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进一步净化全市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整治、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力度打击严重危及交通安全和群众利益的假牌、套牌和其他涉牌涉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以科技为支撑,编织打击管控“天网”,使假牌、套牌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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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销毁的300余副机动车辆套牌、假牌,涉及普通车牌、黄牌,均为武穴交警在日常工作或交通整治行动中所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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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假套牌”随意闯红灯、超速等违法,有的甚至还交通肇事逃逸,逃脱安全监管,不仅损害合法驾驶人和机动车主的正常利益,同时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隐患,极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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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部门将继续加大
假牌套牌、无牌无证等
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
如果发现假牌套牌车辆
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警民联手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疫情尚未结束  防疫不可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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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湖北武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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