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博物馆 关于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03-24 23:28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蔓延,牵动着千千万万人的心。面对生命的考验,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众志成城,举国上下同舟共济。我们看到了祖国的强大与人民的团结,看到了医护人员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看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勇往直前,看到了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的无私爱心……这是一段不可复制的历史,也是一段值得永久纪念的历史。

武穴市博物馆本着“为明天收藏今天、保存历史记忆、弘扬时代精神”的理念,尽责任、有义务保留抗疫相关物品,以记录庚子年这场重要事件。现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馆实际,在不影响抗击疫情工作的前提下,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抗击疫情的相关物证资料,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本次抗击疫情中使用过的防疫物品物件资料1.参加抗疫一线人员的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工作笔记等原始实物资料; 2.医护人员的防护套装、与家属的往来信件、工作证、临时证件、日记、接诊记录等;3.重要道路交通临时卡口相关物品;4.社区街道防疫管控工作相关记录及使用物品;5.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等;6.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7.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等。

(二)相关行政命令、文件1.各级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陆续发布的行政命令、文件(原件)等;2.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等。3.卫生系统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的统计数据。4.我市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统计数据等。

(三)表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创作的书法、绘画、摄影、歌曲等文艺作品。

(四)其他见证抗击疫情具有重要意义的捐赠物。 二、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等。

(三)捐赠单位与个人需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并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四)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博物馆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感谢各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  三、联系方式     为贯彻落实当前防疫工作的要求,有意向者请先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联系武穴市博物馆相关工作人员,我们将认真登记您的捐赠意向,及时安排征集物接收事宜。 联系人: 毛老师(150 0725 6544)邮箱:279230037@qq.com蔡老师(156 7260 8875)邮箱:734495241@qq.com  武穴市博物馆2020年3月25日

来源 | 武穴市博物馆

整编 | 武穴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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