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税收征管相关措施及办税问答

03-21 18:12  

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 

A:

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月份纳税申报在2020年3月6日前不能办理的,可在3月31日前继续办理。

Q:

受疫情影响,纳税人连续两个月都未申报,如何进行增值税相关税费申报??

A: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申报(1月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月31日,申报期限为3月31日)。完成1月所属期申报后,再进入“我要申报(2月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申报期限为3月31日)进行申报。

Q:

纳税人申报若有困难,如何申请延期申报?

A: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疫情原因,在延长后的期限内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税款申报的,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延期申报申请”进行办理;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没有条件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的,可由其办税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先行受理办理,事后由办税人员补办相关资料。

Q:

纳税人缴纳税款若有困难,如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A: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进行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Q:

纳税人如何进行“非接触式”领用发票?

A:

纳税人需要领用发票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发票领用”界面申领发票,首先填写领用表,然后选择取票方式为“快递领取”,确认提交到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处理完成后,由邮政部门将发票寄递给纳税人。2020年4月30日前,纳税人办理发票申请领用、邮政寄递业务,免收邮寄费用。

业务办理预约电话:

徐 晓 18986536677(0713-6252833)

来源 | 市税务局

整编 | 武穴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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