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武穴市道路封闭期间救灾机动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现将救灾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通行管理
自1月26日19时起,以下六类车辆在进行检查和人员体温检测后一律不限制通行、不限进出城(含黄冈各县市区国省道卡口):
(一)“公务用车”字样车辆;
(二)运送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等物资的货车(不含运送活禽和野生动物车辆)和其他满足疫情管控需要的运输车辆;
(三)军警、救护、消防、电力、工程抢险、邮政、殡葬等特种车辆;
(四)医护人员乘坐车辆(需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医院工作证)
(五)持市、县(市、区)“通行证”车辆;
(六)持市、县(市、区)“临时通行证”车辆。
前四类车辆不需要办理通行证,由各卡点执勤人员核实放行。
二、办证流程
(一)证件类型:
1.“通行证”是指有效期至道路解除封闭之日止的通行证件,办理对象为一是确须频繁往返运输生产生活必备物资的运输车辆;二是因防疫工作须经常往返市内各县(市、区)的非公车辆。
2.“临时通行证”是指道路封闭期间因疫情防范需要返回医疗、执勤执法岗位的车辆,临时通行证当日有效。
(二)办理流程:
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由武穴市防疫指挥部、交警大队负责审核办理发放。
1.通行证办理
(1)频繁往返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车辆,由物资运输委托方开具证明,载明运输车辆出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计划、物资名称等必要信息。
(2)因防疫工作需要,离开本地到黄冈市内其他县(市、区)的非公车辆,由本人持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办理,介绍信须载明所有乘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目的地等必要信息。
2.临时通行证办理:因疫情防范需要返回医疗、执勤执法岗位的,持本人相关工作证件至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
3、持通行证、临时通行证车辆禁止在武穴境内各高速收费站通行,可黄冈境内各国省道检查通行。
4、通行证由市防疫指挥部核发,临时通行证在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办理。
5、禁止对社会车辆办理通行证,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流动遏制疫情蔓延。
6、湖北境内及周边省、市高速公路目前均已封闭限制通行车辆禁行。
三、对违规办理通行证予以追究责任。
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八日